外傭懷孕點算好? 外傭生育保障及侍產假等安排

早前都市日報Facebook一則貼文分享了「一位女僱主帶懷孕外傭前往診所,威脅要即時落仔否則炒魷」並邀請網民比意見,結果引來了不少討論,大部份網民都十分有同理心,但是亦有網民建議炒魷魚,咁究竟如果外傭懷孕,僱主是否可以解僱外傭及究竟要留意甚麼呢?

 

外傭懷孕是否可以解僱外傭?

與香港一般打工仔一樣,外籍家庭傭工同樣受《僱傭條例》保障,僱主不可以以因員工懷孕或在產假中而將其解僱,否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HK$100,000。僱主可考慮與外傭商討有關安排,如懷孕期間工作內容調整,甚至在雙方同意下,或許提早終止合約讓外傭在港或回鄉專心安胎,但必須付清完約款項,詳情可參與文章 - 如何計算外傭完約或解僱的代通支金及長期服務金等款項

 

外傭產假及出糧安排

由2020年12月11日開始,政府已修改《僱傭條例》將產假由10星期加至14星期,外傭同樣可享受此權利。不過如果外傭想享有產假新酬,需符合以下條件

  1. 在訂定產假之前已連續受聘於同一僱主最少40星期。

  2. 通知僱主懷孕及準備放產假的安排

  3. 僱主可要求外傭出示預產期的醫生證明

如符合以上要求,外僱在放產假時可以獲得8成(即5分之4)人工,僱主需要根據合約上的每月出糧日子支付產假人工。

 

發還產假薪酬計劃

除著新的14星期產假安排,政府亦推出「發還產假薪酬」,而且已經由2021年4月1日開始接受登記,只要僱主比足14星期的產假薪酬給員工,包括外傭都在內,你都可以向政府申請「發還產假薪酬」,僱主可以報銷形式申請發還已支付予僱員的第十一至第十四個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以每名僱員80,000元為上限。網上申請網址「發還易」網站: http://www.rmlps.gov.hk/。僱主亦可於該網站下載申請表格,或於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或計劃服務處(地址:香港黃竹坑道8號South Island Place 2樓204室)索取申請表格,並透過電郵(enquiry@rmlps.hk)、傳真(2178 0328),或郵寄/前往計劃服務處遞交申請。

申請時在提交申請時需要附上以下文件副本:

  • 已支付14個星期產假薪酬的付款證明;

  • 收取發還款項的銀行帳戶證明;

  • 關於申請人的登記/身份文件;及

  • 僱員的懷孕證明。

 

外傭懷孕工作安排

將心比己,如果身邊親戚或朋友懷孕,相信你亦會提醒她們小心出入,減少粗重工作。同樣,如果外傭可以提供懷孕的醫生證明,僱主應遵守醫生建議避免安排有機會損害孕婦的工作。收到醫生證明及建議後,僱主必須在14日內將外傭的工作調整,否則有機會觸犯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HK$100,000。如果擔心外傭懷孕期間工作受傷,應為外傭購買綜合保險,當中的住院及手術保障可以分擔不幸需要入院檢查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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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

政府新聞公報

 勞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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